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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赠与如何办理公证

发布时间:2024-12-20 13:28:26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1、当事人应准备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

1、当事人应准备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住房赠与如何办理公证

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随意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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