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芝加哥社會學派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芝加哥社會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在1920年代與1930年代興盛,主要由美國芝加哥大學羅伯特·E·帕克、Ernest Burgess及其他城市社會學家所建立。

由於城市研究的熱門主題包括了犯罪青少年犯罪,所以芝加哥社會學派也成為美國於20世紀前半葉犯罪社會學的重鎮。

研究方法

[編輯]

芝加哥學派採取生態學的觀點研究城市,並認為大部份的貧窮居民都在社會結構家庭學校等地方感到挫敗。這造成社會解組英語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削弱了家庭與學校等社會組織控制行為的力量,創造了犯罪與偏差行為的環境誘因。

該學派的成員將研究重點放在芝加哥這個城市。1910年,芝加哥的人口已超過兩百萬,其中許多人近期的美國移民。由於蓬勃發展的工廠缺乏監管以及大面積住房短缺,該市居民面臨無家可歸、惡劣生活和工作環境,低薪水、長工時等問題。芝加哥社會學派進行的生態學研究包括製作芝加哥的位置圖,標示特定行為(如酗酒兇殺自殺精神病貧困)發生的地區。通過對比這些地圖標識,社會學家得以確定某些地區特定類型行為的集中情況。結合人口普查數據,社會學家計算出不同地區的行為率並對此進行相關性分析[1]

代表人物與理論

[編輯]
  • 社會解組理論英語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譯為「社區組織不善」理論會更為貼切。主旨:不良的生活環境是造就犯罪之主因。社區的次文化(例:讚許犯罪)和人際關係類型,影響力遠大於青少年的個人屬性(年齡、性別、種族)。
  • Sutherland (1924):愛德文·蘇哲蘭1924年在《犯罪學·初版》當中提出「差別接觸理論」(英語: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主要受喬治·賀伯特·米德的符號互動理論之影響,因此差別接觸理論也是犯罪學理論中富有社會心理學色彩的一個。此理論主旨是:人會從與素行不良的他人交往中學到犯罪行為。
  • Park, Burgess & McKenzie (1925) 發表他們的都市生態學專書,基於對芝加哥的觀察,指出五種經常在城市發展中出現的「同心圓模式」,當中包括被視為最易爆發危機或分崩離析的「轉變中區域」[2]
  • McKay & Shaw (1942) 延續愛德文·蘇哲蘭的理論,也是聚焦於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ency)之研究,發現他們都集中到「轉變中區域」。他們因此主張:犯罪的少年並不是人異常,而是他們所處的環境異常;犯罪只是正常人被置於異常環境中時的正常反應[3]

註腳

[編輯]
  1. ^ Anderson, Nels. The Hobo: The Sociology of the Homeless Ma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3. 
  2. ^ Park, Robert Ezra; Burgess, Ernest W.; McKenzie, Roderick D. The C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5. 
  3. ^ Shaw, Clifford R.; McKay, Henry D.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Urban Areas 1st 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2.  / 2nd Ed. 1969, ISBN 978-022675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