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勳
鮑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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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 大臣、將領 | |
死 | 226年 洛陽 |
活躍時期 | 212年~226年 |
遞啲名 | |
字 | 叔業 |
鮑勳(粵拼:baau1 fan1;?—226年),字叔業(suk1 jip6)[1],係三國時曹魏嘅大臣、將領。
身世
[編輯]鮑勳係泰山平陽人(而家山東新泰),佢嘅先世鮑宣係西漢司隸校尉,鮑宣嘅後人有支從上黨搬去泰山,而鮑勳係鮑宣嘅九世孫[1]。佢老豆鮑信係漢靈帝時嘅騎都尉,喺軍閥戰爭開頭時,佢同曹操合作,後來曹操封佢做濟北相。之後佢同曹操去同黃巾軍交戰,鮑信戰死但救出曹操[2]。
事蹟
[編輯]建安十七年(212年),做咗漢朝丞相嘅曹操追錄鮑信嘅功勞,表封鮑勳阿哥鮑邵做新都亭侯,鮑勳封做丞相府掾屬[2]。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已經畀漢獻帝封做魏王,於是呢年立曹丕做魏國太子,而鮑勳做中庶子。之後佢改做黃門侍郎,然後派出外做魏郡西部都尉[3]。
太子曹丕嘅妾侍郭夫人嘅細佬喺曲周做縣吏,被發現私吞公家布料,按法應該喺街市公開斬頭。嗰陣時曹操喺譙縣,太子曹丕留喺鄴縣,多次親自寫信畀鮑勳,請佢幫夫人細佬赦罪。鮑勳唔敢就噉放過罪犯,將罪證列足呈上[4]。喺之前佢喺東宮做嘢,守正道、唔放過,曹丕已經唔鍾意,加多呢件事,佢對鮑勳嘅怨恨強下添。到咗鮑勳喺郡界整頓軍隊時,佢出咗啲錯,曹丕密令畀軍中軍官中尉,叫佢參奏罷免鮑勳嘅官職[5]。
之後,鮑勳重新封做侍御史。延康元年(220年),曹操死咗,曹丕繼位做魏王,鮑勳做駙馬都尉兼侍中[6]。
220年尾,曹丕爭得漢朝嘅帝位,建立咗曹魏稱帝。鮑勳常勸曹丕注重農業同軍事,寬待人民,減輕賦役、多搞民生[7]。
曹丕要出去遊獵,鮑勳又再上奏阻佢。曹丕親自撕爛佢嘅表奏,然後繼續去打獵。中途喺路上休息,問侍臣:「狩獵嘅樂趣,同八音禮樂比,點啊?」[8]
劉曄話狩獵好過禮樂。鮑勳出聲反駁佢,同時奏責劉曄佞諛不忠,提議論罪。曹丕即時嬲氣,解散場狩獵回宮,然後立即調鮑勳外出做右中郎將[9]。
黃初四年(223年),尚書令陳群、僕射司馬宣王一齊提舉鮑勳做宮正(即係御史中丞)。曹丕不得已重新起用佢。佢上任後,百官整肅到買佢怕,都對佢好恭敬[10]。
黃初六年(225年),曹丕想去打吳國,群臣議論紛紛,鮑勳又來阻佢,話無謂耗損國力去打場難勝嘅仗。曹丕重憎下添佢,降佢做治書執法,然後引軍去打吳[11]。
曹丕敗陣,自壽春返來,喺陳留郡嘅地界度駐軍。太守孫邕來到見曹丕,之後順便過去探鮑勳。嗰陣時營壘未起好,只豎起營標,孫邕行咗細路而無行大路,被軍營嘅令史劉曜發現,想按軍令追究罪責,鮑勳以營壘未起好爲由保孫邕[12]。
226年,大軍返到洛陽,劉曜犯咗罪,鮑勳奏請將佢貶職外放,於是劉曜秘密表奏曹丕,講鮑勳私底開脫孫邕嘅罪。於是曹丕將鮑勳交由廷尉審罪。廷尉提議五年刑罰。三官唔贊成,提議按律法罰兩斤金。曹丕聽咗後好嬲,話鮑勳應當殺死,重想將三官治罪[13]。朝中各大臣反對,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一齊上表話鮑勳老豆鮑信對曹操有功,提議減罪。曹丕唔聽,提令處死鮑勳[14]。
只係兩旬之後,曹丕亦死埋。鮑勳常日間專心於守住自己嘅節操同德行,爲官廉潔但亦好肯幫人,於是好多人爲佢嘅死嘆惜遺憾[15]。
睇埋
[編輯]參攷資料
[編輯]- 陳壽(著);裴松之(注)。〈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鮑勳傳〉. 《《[[三國志]]》》。
- 司馬光。〈卷七十〉. 《《[[資治通鑑]]》》。
註
[編輯]- ↑ 1.0 1.1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鮑勳字叔業,泰山平陽人也,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宣後嗣有從上黨徙泰山者,遂家焉。」
- ↑ 2.0 2.1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勳父信,靈帝時為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後為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魏書曰:……是歲,太祖始起兵於己吾,信與弟韜以兵應太祖。……太祖為東郡太守,表信為濟北相。會黃巾大眾入州界……太祖以賊恃勝而驕,欲設奇兵挑擊之於壽張。先與信出行戰地,後步軍未至,而卒與賊遇,遂接戰。信殊死戰,以救太祖,太祖僅得潰圍出,信遂沒,時年四十一。……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勳兄邵新都亭侯。辟勳丞相掾。」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勳為中庶子。徙黃門侍郎,出為魏郡西部都尉。」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太子郭夫人弟為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為之請罪。勳不敢擅縱,具列上。」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勳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悅,及重此事,恚望滋甚。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勳官。」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久之,拜侍御史。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勳以駙馬都尉兼侍中。」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文帝受禪,勳每陳『今之所急,唯在軍農,寬惠百姓。臺榭苑囿,宜以為後。』」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文帝將出遊獵,勳停車上疏曰:『臣聞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聖惻隱,有同古烈。臣冀當繼蹤前代,令萬世可則也。如何在諒闇之中,修馳騁之事乎!臣冒死以聞,唯陛下察焉。』帝手毀其表而競行獵,中道頓息,問侍臣曰:『獵之為樂,何如八音也?』」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侍中劉曄對曰:『獵勝於樂。』勳抗辭曰:『夫樂,上通神明,下和人理,隆治致化,萬邦咸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況獵,暴華蓋於原野,傷生育之至理,櫛風沐雨,不以時隙哉?昔魯隱觀漁於棠,春秋譏之。雖陛下以為務,愚臣所不原也。』因奏:『劉曄佞諛不忠,阿順陛下過戲之言。昔梁丘據取媚於遄台,曄之謂也。請有司議罪以清皇廟。』帝怒作色,罷還,即出勳為右中郎將。」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黃初四年,尚書令陳群、僕射司馬宣王並舉勳為宮正,宮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嚴憚,罔不肅然。」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六年秋,帝欲征吳,群臣大議,勳面諫曰:『王師屢征而未有所克者,蓋以吳、蜀脣齒相依,憑阻山水,有難拔之勢故也。往年龍舟飄蕩,隔在南岸,聖躬蹈危,臣下破膽。此時宗廟幾至傾覆,為百世之戒。今又勞兵襲遠,日費千金,中國虛耗,令黠虜玩威,臣竊以為不可。』帝益忿之,左遷勳為治書執法。」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帝從壽春還,屯陳留郡界。太守孫邕見,出過勳。時營壘未成,但立標埒,邕邪行不從正道,軍營令史劉曜欲推之,勳以塹壘未成,解止不舉。」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大軍還洛陽,曜有罪,勳奏絀遣,而曜密表勳私解邕事。詔曰:『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駮:『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曰:『勳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並表『勳父信有功於太祖』,求請勳罪。帝不許,遂誅勳。」
- ↑ 陳壽;裴松之。〈卷十二 -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勳內行既脩,廉而能施,死之日,家無餘財。後二旬,文帝亦崩,莫不為勳嘆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