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区购车补贴
活动时间:9月27日9:00至11月30日24:00
活动内容:
在裕华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含分公司),使用银行卡刷卡全款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大于20万元(含)的,消费者可领取价值6000元(60张100元)汽车消费券;
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大于10万元(含)小于20万元(不含)的,消费者可领取价值4000元(40张100元)汽车消费券;
购买家用汽车销售价格大于5万元(含)小于10万元(不含)的,消费者可领取价值元(20张100元)汽车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为裕华区内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
本次购车补贴费用共800万元,分两批次投放。
第一批资金500万元于9月27日投放;
第二批资金300万元,具体投放时间以活动页面通知为准。
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24:00,过期的消费券将无法使用,不再进行消费券返还。
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车、系统后送消费券的形式,在活动总费用额度内,审核顺序依据消费者上传符合条件资料时间顺序为准,先到先得,赠完即止。
注:本次只限使用银行卡刷卡全款购车参与活动,且购买单辆汽车仅限进行一笔刷卡交易,恶意提高刷卡金额或提高开票金额行为,不予补贴。
发放流程
消费者每购1辆新车,可在云闪付APP上传相应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发放与购车发票金额相对应的汽车消费券。
1、用户在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可获得申请消费券补贴资格;
2、通过云闪付APP“石家庄市购车补贴”小程序上传需审核资料,主要包括如下材料:
①POS机交易签购单(须消费者本人银行卡刷卡交易,刷卡签购单日期应在活动期间内);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应在活动期间内);
③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
④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活动期间内)。
注:云闪付APP账户姓名、开票人姓名、身份证姓名要为同一人。
3、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发放云闪付APP消费券;
4、消费者获券成功后12月31日24:00之前有效,在规定核券商户消费,即可核销消费券,逾期作废(不进行二次补发);
5、同一套审核材料仅可上传一次(包括云闪付平台开展的其他汽车消费券);同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购买两辆车及以上按照实际购买车辆数分次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