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学历要求、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及中共党员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以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本院干部人事处招聘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谢绝来电、来信、来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条件者不发通知。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不低于所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到指定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老师
联系电话:32584900-2132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09月07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报名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