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3、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4、诊断证明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只报销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诊断证明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三、报销计划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卡复印件; 2、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3、门诊发票明细或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4、诊断证明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男职工社保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3、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4、诊断证明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7、男职工单位介绍信;8、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或无工作承诺书(本人签字);9、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异地生育和计划生育需进行窗口备案或者电话备案。异地生育备案时间为预产期前一个月,计划生育在手术前进行备案。
2、按照生育并发症结算的参保职工,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需按照上述第二条提供材料。
3、以上说明只适用于2022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参保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