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实习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 工作岗位:实习岗位;
2. 实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
3. 工作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7年3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出生);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5. 实习生食宿自理,可开具实习证明。
三、招聘流程
1. 报名时间:3月20日起至3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 咨询电话:0316-6089493;咨询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所需材料:请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及个人简历pdf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实习生报名”。
4. 资格审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自行体检,全部合格者予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