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在博罗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或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优秀人才。在博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在博罗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博罗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未在博罗县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等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提交材料如下:
1、博罗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同时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的还需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及有关复印件须一式三份,原件经核对后退回本人,复印件须盖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报程序
申请人须携有关资料到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选房、分配等程序后,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