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单位参保医保登记说明
单位参保登记包含新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一、新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参保人员花名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向单位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为便于管理,用人单位可按照职工类别分户管理,如机关事业单位可按行政编制、全额事业或在编、非在编、退休等分户管理;企业可按在职和退休人员分户管理。
二、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围转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原因主体不存在的,须提供《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等相关资料,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注销手续。
三、单位拆分、合并、分立
均需先办理新单位参保手续,将人员转入新单位后,再办理原单位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