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缴存基数有关系。
长治公积金贷款和缴存基数计算说明
一、关系说明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年限和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同时挂钩
二、计算方法
1、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缴存时间系数:
实际缴存月数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0
实际缴存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小于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3
实际缴存月数大于等于24个月且小于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实际缴存月数大于等于36个月的,可贷额度直接按最高贷款额度认定。
3、偿还能力的认定
1、偿还能力的认定以月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的可提供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2、有其他贷款、担保等情况的从偿贷能力中核减。
4、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60%。
特别提醒:具体可贷金额要根据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偿贷能力、信用状况、房屋套数认定结果、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咨询电话
0355-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