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城市“零门槛”落户开始实行
“零门槛”落户的含义:即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真正实现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零门槛”,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的“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自由流动新格局。
在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全面取消除郑州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其他市县和省辖市落户限制。推动郑州中心城区落实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镇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群体“零门槛”落户政策。
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便利性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推行省内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实行网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居民凭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理完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
《重点任务》还要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出要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返乡入乡创业等进城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0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以上。
此外,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这一关键性要素的来源,《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办法,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县的奖励力度。在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权重。维护进城农民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等权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市县探索农业转移人口转让上述权益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