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應立即撤銷對一名以「分裂國家」罪名判處9年徒刑的台灣政治運動者的定罪並予釋放。2024年8月26日,中國浙江省法院以楊智淵(34歲)過去在台灣進行的政治活動將其定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稱擁有主權的民主鄰國。
本案是中國當局第一次以涉嫌違反中國刑法第103條「分裂國家」罪名起訴台灣國民。這條法律通常被用來對維吾爾、西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中國公民進行政治起訴。
「中國政府以楊智淵在台灣行使基本權利的行為加以起訴,等於是把台灣人的身分變成犯罪,」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說。「利用國家安全罪名加上離譜的重刑判決,似乎就是中國政府恐嚇台灣人、強化其對台灣主權聲索的最新嘗試。」
2022年8月3日,即楊智淵遷居中國七個多月之後,中國當局在浙江省溫州市將他拘留。2023年4月,他以涉嫌從事「台獨分裂活動」被正式逮捕。據台灣政府主管中國與台灣事務機關大陸委員會表示,楊智淵到中國以後並未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平時主要教授圍棋和參加圍棋比賽。
楊智淵的「罪狀」包括在台灣創辦名為台灣民族黨的小型政黨,以及在2008到2020年之間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
中國當局在司法程序中一再嚴重侵犯楊智淵的正當程序權。中國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證實,楊智淵於2022年8月被捕後不久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種拘押形式不但多次受到人權觀察批評,而且被聯合國人權專家指為「與強迫失蹤無異」。
楊智淵被斷絕對外聯繫長達兩年,無法會見律師或家屬,違反國際人權法。中國法律允許辦案當局禁止「監視居住」的國安嫌犯聯繫家屬及律師,致其面臨酷刑和其他虐待的風險。
楊智淵遭到不公開審判。有關他被判刑的詳情直到9月6日才對外宣布,司法當局迄今尚未公布任何審判文書或證據。
今年6月,即楊智淵案審判前兩個月,中國政府發布新的司法解釋,將所有與台灣獨立有關的廣泛行為全都定為犯罪。和平活動和倡議,諸如講授和撰寫有關台灣獨立於中國的民主政治和歷史,或者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都可能被解釋成犯罪。台灣人只要曾經參與相關活動,就可能在中國遭到逮捕。
人權觀察表示,前述司法解釋違反台灣人的言論與結社自由權,以及在台灣的公共參與權。該司法解釋還允許採用「缺席審判」,並可對「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判處死刑。
在另一案件中,中國當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名逮捕生於中國的台灣出版商李延賀(筆名富察)。2023年3月,國家安全部門在上海逮捕李延賀。據台灣大陸委員會官員表示,李延賀是因為出版「不符合中共史觀」的書籍而被捕,但中國當局迄未證實逮捕他的理由 。
李延賀是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曾出版多部批判中國政府書籍。他在2023年初歸化為台灣公民,而後前往中國辦理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手續並探視家人。中國當局目前對他實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前述司法解釋和兩宗司法案件似有意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聲索。
「中國政府企圖加強掌控台灣人在台灣的合法活動,」王松蓮說。「中國政府引用國家安全法律對台灣人進行恐嚇和任意逮捕的做法,代表其跨越國境控制言論與結社自由權的措施再度大幅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