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新就业无房职工):
1、大专以上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2、家庭成员身份证;
3、本县户籍需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本;
4、非本县户籍需提供本县居住证;
5、在凤台县辖区工作,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申请人已婚的: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7、申请人未婚的,且申请人父母为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在本县无自有住房的证明(不动产局出具无房产证明);
8、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申请前1个月),未婚子女年满18周岁,需提供收入证明或者上学证明;
9、不动产查询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10、现住房情况证明(社区出具);
11、中国农业银行账号(能够正常使用的)。
1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
1.租赁补贴标准60%发放,累计发放补贴不超过24个月
2.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