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二、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注:(1)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本补贴有申报时间要求,符合条件者应及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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