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自住住房;
2.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性鉴定为C级及以上)首次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
3.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实际发生的支出。
二、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已通过网上预约预审:点击进入后或到市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取号,提交以上资料。
②初审受理:收件并初审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录入信息和扫描原件后,经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并在写字板上签字确认,由初审岗提交至复核岗。
③复核审核:对受理、收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对录入信息,审核通过提交进入银行转账环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初审岗。
④转账:经银行端口核实转入账户信息,资金实时到账。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中、农、工、建、南粤、农商行、光大银行等)
5.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四、湛江市所有公积金办理窗口一览: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