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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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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禮立之同節直隸丹陽(今江蘇)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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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中式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授建昌府衢州府推官,入為大理寺評事;升任刑部員外郎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擔任泉州府知府,升廣東副使[1]。後進為山東右參政,分守;因反對福王封田,後降職為廣西僉事。久之,遷江西參議天啟三年(1623年)由浙江副使,升任尚寶少卿,後再升為尚寶卿,拒絕迎合魏忠賢。後辭職,仍被削奪為民,追奪誥命[2]崇禎初年(1628年)閹黨被除,恢復官職[3]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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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姜志禮,字立之,號同節,丹陽人。萬曆己丑進士,知泉州府,以正人心,厚風俗為務。重倫常,崇節義,尊高年,尚有德,引多士,恤無告,嚴包糴,禁投獻,剔衙蠹,懲總牙,給隸糈,時兵餉。民有不率者,從容教之,教之不馴,乃繩以法。萬曆三十五年秋地震,洛陽橋傾圮,大梁折入於海,故址漸湮。志禮採石,從海底結址二十三,葺舊址三十五,整補扶欄五百,增兩翼鎮風塔各一,折架重易,關樓亭榭一新。其他城堞壇壝,以次繕治。郡紳士頌述其政,曰《實政錄》,黃汝良為序。入覲,擢廣東憲副。去,民思其德,為建生祠於洛江之上。邑人何喬遠為文記之。節《何鏡山集》。參《河干集》。
  2.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1卷 ,3421
  3. ^ 《明史》(卷234):姜志禮 ,字立之,丹陽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歷建昌、衢州推官,入為大理評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間,一日斃十五人。積日而計,亦何紀極。又況海內小民,罹災祲而轉死溝壑,及為礦稅所羅織、貂璫所攫噬、含冤畢命者,又復何限!乞亟為矜宥,勿久淹繫,且盡除礦稅,毋使宵人竊弄魁柄,賊虐烝黎。」不報。歷刑部員外,出為泉州知府,遷廣東副使,並有聲。 進山東右參政,分守登、萊。福王封國河南,詔賜田二百萬畝,跨山東、湖廣境。既之國,遺中貴徐進督山東賦,勢甚張。志禮抗疏曰:「臣所轄二郡,民不聊生,且與倭鄰,不宜有藩府莊田以擾茲土也明甚。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餘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賜田二萬頃,延連數十郡者乎?繼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請,將予之乎,不予之乎?況國祚靈長,久且未艾。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請,臣恐方內土田,不足共諸藩分裂也。」帝大怒,貶三秩為廣西僉事。久之,遷江西參議。 天啟三年由浙江副使入為尚寶少卿,尋進卿。河南進玉璽,魏忠賢欲志禮疏獻之。志禮不可。忠賢怒,今私人劾甚衰老,遂乞休。詔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奪。崇禎初,復官。 志禮性淳樸,所居多政績,亦以行誼稱於鄉。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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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三十七》,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張應泰
泉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四年-萬曆三十九年
繼任:
陽思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