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芳
林国芳 | |
汉字 | 林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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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字 | Lîm Kok-hong |
台语罗马字 | Lîm Kok-hong |
林国芳(1820年—1862年),台湾台北新庄人,籍贯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吉上社,是台湾巨富林平侯之子,林国华之弟,板桥林家的重要成员,亦是多次分类械斗的重要当事人。曾获得盐运使头衔,候选郎中。后因激起漳泉械斗,遭到朝廷革职问罪,抑郁而卒。
简介
[编辑]林平侯本漳州府人,来台经商,居于台北新庄,在林爽文事件中粜米,物价暴涨,获得银钱无数,因而致富。后为避新庄泉州府移民的兵声,决意迁居大科崁。身后,将家族企业分为“饮”、“水”、“本”、“思”、“源”五支商号传给后代。
分得“本”、“源”两商记的林国华与林国芳两兄弟,将商号合并为“本源”,并冠以林姓,即为现在所称的林本源家族,并迁往板桥,故称板桥林家。
国华、国芳克承父志,兼营米、糖、盐、布、木材、樟脑等业,所得钱乃购土地,聘佃农开发,家道更富。国芳为示与新庄泉州人友好,由新庄妈祖庙,迎接妈祖香火在板桥接云寺奉祀。后人乃建妈祖庙供奉,是为板桥慈惠宫。
国芳对于艺文颇有研究,为地方书法名家,但任侠好武、慷慨激昂,曾经往来唐山与台湾之间,得罪过泉州府知府,亦曾经殴打漳州府某知县之幕僚。1857年长兄林国华过世后,由武斗派的国芳主持家业,开始台北漳泉械斗的高峰期,直到1862年国芳过世。譬如1859年漳泉械斗,林国芳率丁壮数百名搜捕泉州人,焚烧土地。艋舺的泉州三邑大老黄龙安亦以艋舺龙山寺为基地,起兵近千,在台北恶斗。艋舺的泉州安溪大老白其祥出面调停,方息兵燹。
1861年,林国芳因与泉州籍佃农有租约纠纷,欲将泉州人土地收回,改租漳州人。造成大台北民心大乱,又一次酿成巨斗,北至芝兰一堡(今台北市士林区),南至兴直堡(今新北市新庄区)皆有械斗,朝廷震怒,欲将林国芳捕到当时的省会福州审问[1]。国芳探知风声,1862年心急以病逝,民间遂有“第一惊(怕)死林国芳”之说[2]。
家族
[编辑]林国芳无亲生子,由其兄国华之子林维源兼祧,以祀香火。但他的夫人不喜欢林维源兼祧,另外收养孝廉叶化成(东谷)的儿子为螟蛉子,即通称三房的林维德(维得)。
注解
[编辑]- ^ 《清穆宗实录》.〈同治元年正月十九日上谕〉庆端、瑞瑸奏:“请将横行闾里、纠众焚抢之绅士革职审办”等语。福建台湾淡水厅绅士盐运使衔候选郎中林国芳,因与泉州人民挟嫌,辄将泉人耕种该绅士之田恃强起换,另招漳州人民耕种,致激漳、泉民人互相斗杀。该员复敢招募壮勇四出焚抢,几至激变;实属为富不仁,目无法纪。林国芳著即行革职,交庆端等派员提省,严行审办;并勒令两造交出凶要各犯,一并解省彻底根究,毋稍疏纵
- ^ 《台湾大百科全书》〈林维源〉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许雪姬撰写,2009.9.24;戴宝村,《从台湾谚语看台湾历史》〈第一尽忠林朝栋,第一怕死林本源〉(台北:玉山社,2004),页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