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馮時雨 (嘉靖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馮時雨
大明山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直隸河間府景州
字號字慰民
出生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馮時雨(1504年—?),字慰民直隸河間府景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順天鄉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一名,三甲第五十名進士[1][2]。授平陽府推官。歷官山西按察司佥事,二十八年七月黜为民[3]

家族

[编辑]

曾祖馮得才;祖父馮寧,壽官;父馮積德,知縣。嫡母孫氏;生母龐氏。慈侍下。兄時通。弟時選[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五十》:嘉靖二十八年七月,先是总督宣大兵部尚书翁万达劾奏分守参议辛童、分巡佥事冯时雨不职,有旨下巡按御史逮问,年馀,御史王楠稽误勘奏童等支俸如故,都察院参论,诏夺楠俸三月,童等即按问具奏,已乃黜童等俱为民。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焦璉
明朝平陽府推官
1539年-1542年
繼任:
龔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