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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 (成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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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
大明
籍貫浙江溫州府平陽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成化四年戊子科舉人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進士出身

陳宣(?—?),字文德浙江溫州府平陽縣(今属温州市苍南县[1])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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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四名,二甲第八十三名進士[2][3]。授工部主事,历官刑部员外郎,弘治五年(1492年)九月以防闲不严下狱,调外任,降夷陵州知州。历遷河南府知府,創建伊洛渊源祠及观德亭,修复諸渠,皆一时惠政。十五年(1502年)二月升雲南布政司左参政[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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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叔儀;祖父陳旦;父陳序,母方氏;繼母黃氏[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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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苍南县档案局. 苍南文武状元、榜眼、探花、进士名录. 苍南县情信息网. 2014-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5) (中文(简体)).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4. ^ 《万厯温州府志》:陈宣字文徳,平阳人,成化辛丑进士,授工部主事,治徐沽头等闸,漕商两便。升刑部郎中,以同列章霆事连坐,谪夷陵州。其俗女耕男织,信巫事鬼,宣教以男耕女织,崇祀祖先,俗遂雅化。寻升河南知府,毁滛祠十数,创二程祠。署后多旷地,散步圃中,见一仆挥锄有声,令掘之,得蔵金,即白之台臬,尽以其金充边饷。晋云南左㕘政,乞休归。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