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國家公園
外观
蘭嶼國家公園,台灣未成立的國家公園之一,範圍大致為台東縣蘭嶼鄉及其周圍海域[1]。1979年起,蘭嶼即被列為國家公園預定地,之後劃設的預定範圍包括陸域面積4,731公頃,海域面積24,415公頃,總計29,146公頃[2]。此項計畫遭到世居蘭嶼的達悟族鄉民的反對,因此在未獲得當地居民的認同下,蘭嶼國家公園的計畫已經擱置。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另於2011年8月成立蘭嶼海洋文化資源保育推廣中心,推動蘭嶼當地的海洋文化與資源保育工作[3][4]。
相關條目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未完成的國家公園-蘭嶼. 內政部營建署. [2014-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4).
- ^ 蘭嶼國家公園計畫(草案) (PDF). 內政部營建署. 1991-06 [2014-07-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7-14).
- ^ 蘭嶼海洋文化資源保育推廣中心簡介.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2012-03-29 [2014-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蘭嶼海洋中心成立 居民擔心成"公園". 原視. 2011-08-16 [2014-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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