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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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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楼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湖南省洪江市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第七批1261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黔阳芙蓉楼位于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黔阳古城内,为一处古典园林建筑,为纪念王昌龄而建。背郭临江,依林踞阜,被誉为“楚南上游第一胜迹”。[1]2013年5月,芙蓉楼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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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天宝年间,王昌龄被贬为龙标县尉,县治为今黔城境内[註 1]。当地传王昌龄在此地送别辛渐写下《芙蓉楼送辛渐[3][4]

乾隆四十年(1701年),黔阳知县叶梦麟于东城外建芙蓉亭。[2]

嘉庆二十年(1815年),县令曾钰在城西香炉岩重修芙蓉楼。[5]

道光十九年(1839年),县令龙光甸与其子龙启瑞、教谕黄本骥等进行第二次重修,为现存建筑。[5]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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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楼主楼为一座重檐歇山顶的两层木结构建筑,正面三间,二楼悬有“芙蓉楼”匾额,有明轩可以远眺。入口有名为“龙标胜迹”门楼,周围有冰心玉壶亭、耸翠楼、半月亭等古迹建筑。[6]

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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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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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洪江市芙蓉楼.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2. ^ 2.0 2.1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芙蓉楼.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3. ^ 曾钰. 新修芙蓉楼碑记. 
  4. ^ 扬子晚报. 湖南洪江欲“抢”镇江芙蓉楼.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9). 
  5. ^ 5.0 5.1 黄本骥与芙蓉楼.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2). 
  6. ^ 黔阳芙蓉楼.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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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亦有贵州省龙里县等其他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