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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帘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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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帘听政中国古代帝制社会下的一种统治形式。通常指皇后太后太皇太后临朝称制,执掌国政。由于在礼教制度下,女子不能直接面对臣下,因此女主在召见朝臣时,必须在座位前用纱帷、帘幕加以遮隔,因此称为“垂帘听政”。中国古代目前已知的垂帘听政的记载,最早始于战国时期秦国宣太后[1]在近代,以清朝慈禧太后最为著名。

自古雖主幼時艱,王家多釁,必委成冢宰,簡求忠賢,未有專任婦人,斷割重器。唯秦羋太后始攝政事,故穰侯權重於昭王,家富於嬴國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

其他东亚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在历史上也有过垂帘听政的记载。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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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史籍中虽屡有女主称制记载,但并无“垂帘”二字。史书中首次出现“垂帘”二字是在唐高宗时期。[1]

風疹不能聽朝,政事皆決於天后。自誅上官儀後,上每視朝,天后垂簾於御座後,政事大小皆預聞之,內外稱為「二聖」。帝欲下詔令天后攝國政,中書侍郎郝處俊諫止之。

——后晋·刘昫,《旧唐书·高宗纪》

而“垂帘听政”一词,最早见于宋朝王偁所著《东都事略》。

英宗暴得疾,慈圣后垂帘听政

——·王偁,《东都事略》

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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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垂帘听政的皇太后仪制与皇帝相似。[2]但皇帝与垂帘的母后亦有稍微的差别。太后下圣旨时,自称“予”,在便殿召见朝臣时,则称“吾”,而不能像皇帝那样自称“朕”。谒太庙时,太后穿的衮服,要比皇帝减少“二章”,不能佩剑,头上所戴之冠,“前后垂珠翠十旒”,亦比天子减少“二旒”。[3]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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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传统尊卑思想影响,在中国古代摄政通常被给予负面评价。

荀子·强国》中将女主、诈臣和贪吏并列:“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

刘昫《旧唐书》:“使懦夫女子乘时得势,亦足坐制群生之命,肆行不义之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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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朱子彦. 垂帘听政制度述论. 《学术月刊》. [201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8). 
  2. ^ 陈, 邦瞻. 《宋史紀事本末》第24卷. [201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2). 仁宗天聖元年五月庚寅,議皇太后儀衛,制同乘輿。 
  3. ^ 朱子彦. 宋代垂帘听政制度初探. 《学术月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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