褓姆
受僱在僱主家中照顧僱主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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褓姆,也作保姆、保母,是于儿童家中照顾儿童的人。现代的褓姆未必会留宿,不少待儿童的父母下班回家就会离开,把儿童交回父母照顾。从前于大宅里工作的褓姆通常是直接向女主人负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姆”并不单指照顾儿童的家政服务人员,而是发展为对佣人的称呼(因为1949年之后,“佣人”一词被认为有歧视含义,故此用“保姆”一词代替)。在日本,“褓姆”被称为“保育士”,但在1999年以前,也称“保母”(因为自1990年代起,随著男性保姆的就业数增加,加上“保母”一词被认为女性专有,为了性别中立,故以“保育士”一词代替)。
历史
编辑古代上层社会的妇女有不少都不会亲自照顾自己的子女,而是交由褓姆照顾,有些是由乳母兼任褓姆,也有另外找的。大户人家的褓姆有不少是长工,有些甚至会照顾几代的小孩。宫廷中也有专职照顾小皇子和小皇女的女官或宫女,例如朝鲜王朝宫廷的褓姆尚宫。西方的中上阶层家庭中的褓姆有专门的育儿室,并有一至多名助理。
现代的褓姆
编辑现代不少双薪家庭聘请褓姆,但多属钟点性质,留宿的专职褓姆只有中上层或上层社会的家庭负担得起。有些褓姆受过专业育儿训练,一些国家也会为受过训练的褓姆发出证照,例如台湾在推行的证照制度。但仍然有很多没受过正式训练的人担任褓姆。
传统上褓姆多为女性,但近年男性褓姆也渐趋普及。
工作
编辑褓姆的工作包括:
上门褓姆与托儿褓姆
编辑现时褓姆的工作模式可大致分为上门及托儿(寄托于褓姆家中)。上门褓姆的特点在于褓姆是于家长家中照顾婴幼儿,可全职或兼职,长工或短工,为婴幼儿提供至为全面的服务,工作范围通常会较阔,例如包括家居清洁、煮食等等。托儿褓姆则是于褓姆家中或其他指定地点照顾婴幼儿,家长需要带婴幼儿前往托儿地点,并适当地提供所需用品及工具,工作范围则会较少,通常只是照顾婴幼儿,因此一般工资会较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