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一)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3、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二)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提取完后注销该职工账户。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四)相关事项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买断工龄、辞职、辞退、开除、刑事处分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审批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表》、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等。
2、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且账户封存180天以上。
4、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5、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6、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