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政策,新生儿母亲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异地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参保人),自孕期满24周起即可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缴费,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新生儿预参保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为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方式一“粤税通”缴费
新生儿的委托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新生儿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进入“粤税通”后,通过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
实名认证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模块,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进入基本信息界面,选择“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代他人缴费”,点击“下一步”。
进入户籍信息界面,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其他个人证件”,填写“证件号码”(此处的证件号码为预参保登记时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新生儿虚拟身份证号码),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确定”。
在“城乡居民保险清缴”界面中,会自动弹出应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缴费金额,点击“缴款”后,出现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完毕,核对信息后点击“确认支付”即可完成城乡居民在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