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615其它专门人才计划:
一、申报条件
2015年1月1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与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紧缺专业人才。
二、申报材料
1、专门人才申请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申报和认定流程
1、市人社局每季度末向各镇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征集专门人才紧缺专业目录,专门人才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会商认定后发布。
2、由引才单位或自主创业的专门人才每季度最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515”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3、市“515”人才服务窗口将收集的申报材料分类转市相关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后,申报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送至市“515”人才服务窗口,由市“515”人才服务窗口通知本人领取“四星级人才绿卡”。
4、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无主管部门企业引进的专门人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