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隶属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提供创业场所及创业公共信息、办理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以及政策咨询等事项。园区建有标准化服务室、多功能会议室、咨询服务室、洽谈室、签约室、创业培训室、会计代理和法律服务室、文体活动室、产品展示室、篮球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园的孵化引导作用,现面向全市招募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邳州市范围内创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规定,创业项目比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型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的市场经营计划;
(4)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项目,申请时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6)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邳州市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符合以上6个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可以申请入驻。
二、提交材料及申报程序
符合入驻创业园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10日前向创业园104室(咨询服务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正反面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毕业证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3.入园申请表的电子档、纸质版,纸质的右上角要加盖公章。
4.成员登记表的电子档、纸质版。
5.项目计划书的电子档、纸质版。
6.企业合伙人(或股东)的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的出资占比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公司章程,需加盖市监局档案管理专用章)。
(二)创业项目形式入驻的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正反面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毕业证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2.入园申请表的电子档、纸质版。
3.成员登记表的电子档、纸质版。
4.项目计划书的电子档、纸质版。
5.项目合伙人(或股东)的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三)等待审核
(四)路演及公示
1.通过审核的企业法人参加路演(路演时间另行通知,不是法人参加路演的,一律视为放弃);
2.一个工作日后可浏览邳州人力资源网(www.pzrlzy.com)查看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通过的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可办理入驻。
三、其他事项
所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青 张宇
地 址:邳州市运河街道黄河路21号大学生创业园
联系电话:0516-8627、0516-862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点此下载)
1:《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企业申请表》;
2:《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企业主要成员情况登记表》;
3: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企业项目计划书编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