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本地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可向咸阳市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在女方怀孕前提出再生育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怀孕。
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
1、填写完整的生育登记服务表;
2、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
3、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1、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3、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咸阳市巨家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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