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第一次到達這裡的時候,是個冬天。飛機降落在大雪紛飛的機場,鄰座是位金髮女子,她飛快地拿出厚大衣,穿上厚靴子。我望著窗戶外面忙忙碌碌的鏟雪車,用蹩腳英語問她:這裡的冬天恐怕有半年那麼長吧?她聽懂了,卻用法語回答我,我猜大意說,是的很漫長的呢!當她的眼睛看著我,誠摯地繼續用我根本聽不懂的語言絮絮叨叨,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此人怎麼那麼像是我的親戚,而她講的話怎麼那麼像是我的某種家鄉話,那麼親切那麼熟悉?可我是個中國人!
這座城市,冬天確實是漫長。因為漫長又不常見陽光,據說有人患上憂鬱症,會跑到雅克-卡蒂埃(Jacques-Cartier Bridge)大橋上往聖勞倫斯河裡跳。為了防止這樣的行為,後來政府在這座橋上特意加設結實高大的圍欄。儘管如此,當到了春暖花開的時候,整座城市的熱情和歡樂卻又和冬天的沉悶形成強烈對比。
夏天來臨,當我站在雅克卡迪亞廣場(Place Jacques-Cartier)上,吹著涼爽的風,聽著印第安人吹笛子,打鼓,耍雜技,人們陶醉的表情總使我覺得,這是一座詩意的城市,又是一座多麼貼近內心的城市——追尋真誠,忠實於自己。心裡面想,也許這是為何感受到他們像是我親戚的緣故,有些東西我們血脈相通,靈魂相近。
「親戚」們挺樂於助人。剛開始令我有點不習慣。比如我迷路了,他們和我語言不通,或者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走,但他們會恨不得領著我,或者一直和我講啊講啊,直到我聽明白為止。記得剛從中國來到這的第一天,我抱著一大堆東西,買的晾衣架啊,拖把啊,水桶啊什麼的,很狼狽地上了地鐵。剛上去坐下來,看見大夥兒都朝著我笑。我以為大夥兒和我打招呼,於是也朝大夥兒笑。結果他們樂得更厲害了。
一個小夥子走過來,和我說,嗨!madam,妳坐錯車啦!我說這趟難道不是去某某地嗎?他說,是的,但是妳坐了反方向,這裡是終點。他一邊說,一邊幫我拿東西,領我上台階,走通道,過到對面。他並沒有離開,和我一起等車。當時我有點警惕,想這個人不會是想偷走我的晾衣架吧?正想著車就來了。小夥子把東西給我放到了車上,然後很有禮貌道了聲「Have a nice day! madam!」就轉身下車走了。留下我一路羞愧到站。
或許是我的幸運,在這座城市我遇見對我微笑的老人,微笑的警察,遇見喜歡眨眼來與人打招呼的姑娘。大家還會把我當本地人,見面與我貼面親吻。流浪漢見到我,像見到家人般嘩啦嘩啦越說越快。還有人找我問路,問我根本沒有去過的路。
那時候,我每天像打仗一樣穿梭在地鐵和辦公室之間。有趣的是,地鐵裡表演的樂手每天都不同。我在人群中飛快地走,身後的樂曲似乎在喊加油或為我伴奏。遇到過一個彈吉他的,帶著一頂好看的草帽坐在一條船裡。那船上有一面巨大的白帆。還遇到過長得像天使的歌手,她的歌聲使人快樂。
週末,我會和朋友們匯合,從城裡出發,開車二十多分鐘到附近的小鎮。時間在那裡好像一下子變得更加慢了。勞倫斯河邊上,到處可見油畫般的樹林。在一個不大的公園裡,松鼠們跳來跳去,蘋果樹落下滿地的紅蘋果。如果喜歡,又有時間,可以在小鎮任何一家小店坐上一整天,發呆,寫作,畫畫,聊天,咖啡便宜,空氣非常新鮮。
在這座古老又略帶陳舊的城市,第一次見識了積雪及腰的冬天,也深愛上這樣的冬天。一件羽絨軟外套,一頂軟帽子一副手套和雪地靴,就能助我穿過冰天雪地,抵達寬闊溫暖,燈火通明,歡騰熱鬧的地下之城(Underground City)。即使從未用過雪鏟,也似乎得心應手,歡天喜地。
無數個寒冷的日子裡我在黎明時刻醒來。冬天漫長的是黑夜,天亮總是很晚。清晨在餐桌前吃麵包,香腸雞蛋,喝咖啡,透過落地玻璃看院子裡隨處亂走的松鼠在覓食。聽著房東在隔壁用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與家人談話,想著自己終日講著大約可以稱為古怪的英語,「親戚」們居然全都明白,真開心。
某天偶然路過一家古董店,櫥窗裡面的一張明信片吸引住了我。我站立著,看著眼前明信片裡的女人,感到那麼熟悉。店裡正在放著古老的音樂。彷彿有人在黎明前的山頂唱歌。歌聲穿透時空觸動心靈深處,似乎在述說著與我有關的過往。那一刻莫名淚流。
如此幸福,在這座城市,我獲得過無數個詩意瞬間:在一個剛出生的小寶純真的笑容裡,在一位老人需要我攙扶著他才能走到地鐵口的臂彎,在一張手繪風格的甜甜圈廣告上,白茫茫雪地上緩慢行駛的大巴士,清脆悠揚的古老教堂的鐘聲,紛飛的金黃色落葉,甚至,交通紅綠燈照耀的一塊冰面上,隨時隨地,詩意像美好的精靈,跳出來和我打招呼。她說:這裡曾是印第安人的家。
嗯,天性中有著浪漫情懷,注重內在精神多於外表,有點靦腆,有點距離,卻又充滿了熱情與驕傲。這,大約就是我心中的蒙特利爾「親戚」,已好久不見。十分思念。@*
——轉載自《新紀元》
責任編輯:王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