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因為「烏台詩案」[1]差點送命,被貶至黃州,勉強有一個養家活口都很難的官職——黃州團練副使。[2]他的人生幾經跌宕,在黃州時他的境界也是幾度翻轉。元豐四年的重九日(西元1081年9月9日),他在涵輝樓黃州太守徐君猷登高聚會,呈給他一闋《南鄉子》,從中可見到他在逆境中心態轉變的曠達。
蘇軾:《南鄉子 重九涵輝樓呈徐君猷》
霜降水痕收。
淺碧鱗鱗露遠洲。
酒力漸消風力軟,颼颼。
破帽多情卻戀頭。
佳節若為酬。
但把清尊斷送秋。
萬事到頭都是夢,休休。
明日黃花蝶也愁。
這闋詞是蘇軾在重九涵輝樓頭飲宴相酬的作品,情景交融中,蘇軾抒發了自己以順處逆的胸襟懷抱。在其中,你是否看到他的曠達樂觀,是否又感受到一些惆悵與哀愁?
古來重九就有登高的風尚,重九已是暮秋,時在霜降前後,登樓遠眺,一年中最後的晴秋碧景盡入眼簾,「霜降水痕收,淺碧鱗鱗露遠洲」。江上淺淺江水呈現淺碧,在風中泛起魚鱗狀微波,遙映著遠方江心露出的沙洲。這些景緻都展現著舒和氣清、明麗遼闊的氣息,反映著作者雨過天晴的心情。
雖然「酒力漸消風力軟,颼颼,破帽多情卻戀頭」。在這一句中展現了蘇軾跌宕翻轉的心境,也是很耐人尋味的主節奏,吐露了蘇軾在患難中的心情:狂風變軟了,然而為何還帶著些許「颼颼」的寒意?為何那頂破帽在風中依然「多情地」戀著我的頭不捨離去呢?
蘇軾描寫「破帽多情卻戀頭」是反用了晉朝的一個重陽日桓溫集群彥登龍山歡宴時發生的「孟嘉落帽」的典故,而且蘇軾用了寄物起興。「破帽」具有象徵意義,隱喻那些捆綁蘇軾紛紛擾擾的過去事,因「烏台詩案」帶來的磨難與陰影,到如今依然揮之不去!「烏台詩案」雖然沒有讓他喪命,但是黃州現實生活的困境,時時磨煉考驗著蘇軾一家人。戲謔的「多情」一說,表達蘇軾多種心境,是以順處逆樂觀地承受,是通過幽谷後豁然的調侃,或也有一絲黯然於政治角力的無可奈何。
通過死亡的幽谷後,來自政治幾乎讓蘇軾喪命的無情打擊,沒有使他萎頓失據,反倒使他轉移了人生價值的重心,領悟到了安心之法,在下闋詞中抒發了感慨。
「佳節若為酬,但把清尊斷送秋」!此情此景,若要歡度重陽佳節,就用美酒來歡送秋天,為秋劃上休止符吧!人生「萬事到頭都是夢」,這是宇宙間千萬代人永遠的遺憾!休!休!放下人生幾多名利情的執著!讓美酒為咱們消去萬古愁!
唐末鄭谷的詩《十日菊》說:「節去蜂愁蝶不知,曉庭還繞折殘枝」蘇軾在此作了轉化,「明日黃花蝶也愁」, 眼光獨到,不明說生命有限帶來的哀愁,轉而讓蝴蝶出鏡,以詩情畫境,為人解迷。昔人莊周夢蝶,莊周和蝴蝶可能是同命的兩世身,若不能徹悟美好時光的短促,那麼又怎能從生命不我予的惆悵與無奈中解脫呢?又怎能突破框限生命的藩籬?
蘇軾在其它的詞中也發出類似的感慨,如「人間如夢,一樽還酹江月」(念奴嬌 赤壁懷古)、「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西江月 黃州中秋)、「休言萬事轉頭空 未轉頭時皆夢」(西江月 平山堂)、「古今如夢,何曾夢覺」(永遇樂 徐州夜夢覺,北登燕子樓作),等等感喟,異曲而同工。
「萬事到頭都是夢,休休。明日黃花蝶也愁。」表現了經歷人生大磨難後對人生的一番洞察,一番徹悟,放下執著!讓我們想想:人生中遇到的紛紛擾擾,在事後想來,是否如過眼煙雲?生命裡的得失榮辱、富貴貧賤,在一生的終點才知都是夢境!有了一番了悟,又何需耿耿掛懷?!
這一個霜降後的重陽節,蘇軾的一闋小詞,體現跌宕人生的哲思與悟道境界,展現給我們後人許許多多尋思的空間!人生短暫盡情為歡,並非是良策,悟得人生的短暫,速速修去濁世中的幾多執著,才能拔出這個泥濘世界,向上自在飛昇!
在這闋詞完成後的次年——元豐五年的寒食,蘇軾在風雨中又經歷了一場大病(見他的作品《寒食》二首),從大病中痊癒後,蘇軾完成了因「烏台詩案」而起的生命蛻變。如果我們在人生中盡放不下名利情的執著,「明日黃花蝶也愁」,那一生又將是怎樣的一個「愁」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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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烏台詩案的梗概:宋朝積貧積弱,在北宋中葉時即出現了較大的財政危機和國防危機,熙寧年間,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啟動了變法運動。蘇軾早在策文中表露過變法圖強的思想,但是他的變法思路與王安石大相逕庭,在變法的弊端產生之後,他對王安石變法加以尖銳批評。後由於變法派的打壓,蘇軾於是申請外任,於熙寧四年(西元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後調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期間他又目睹了新法執行過程中的諸多流弊,便將不滿行諸筆端,多次上書皇帝,陳說利害,但都未蒙採納。最後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他公然寫道「知其(指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變法派);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一次上書成為「烏台詩案」的直接導火線。
元豐二年(庚申年,西元1079年)七月,蘇軾進《湖州謝上表》後,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台(別稱烏台)多名與蘇軾有過節的官員接連上表彈劾蘇軾的表中用語暗諷朝廷、譏刺神宗變法,對神宗大不敬。
蘇軾下御史台獄,囚於獄中達一百三十天,其間幾度準備赴死。最後,經過蘇轍、張方平、章惇、吳充、王安石、王安禮等大臣犯顏直諫,德高望重的曹太皇太后也勸神宗明察,蘇軾終於得以出獄。蘇軾改授檢校尚書部員外郎,充任黃州團練副使,不准出黃州,亦不得過問公事。
[參見:周克勤:烏台詩案研究,西南師範大學,2002。趙健:烏台詩案發微(一):緣起,2018(03):79-88頁。蘇軾:《湖州謝上表》]
註[2]:團練副使是個閒職,蘇軾實質上是被貶到黃州,連住處都沒有,一家人日日都在困匱之中。蘇軾至黃州第二年(辛酉年),老友馬正卿哀憐他們一家乏食,向州郡請求一塊舊營地給蘇軾家躬耕。蘇軾一家人胼手胝足從瓦礫中開墾出一片土地,再於次年(壬戌年)春天刈草自築東坡雪堂。
(參見:《東坡先生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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