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辆临时通行公告
通行时间:
取消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早高峰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工作日早、晚高峰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的晚高峰,禁止在货车限行区内通行的管理措施继续实行。
早高峰时间为 7 时至 9 时,晚高峰时间为 17 时至 19 时。
条件、线路:
总质量 18 吨(含)以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工程运输车辆)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可自助在线办理临时通行备案,按照准行线路及时间驶入以下道路(乙通区域):
(一)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构成环线及以外道路;
(二)蠡湖大道、大通路、华清大道、吴都路构成环线及以外道路;
(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环湖路等有全天禁止或限时禁止货车驶入的道路除外。
临时通行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方式
无锡—服务—业务办理—货车通行备案栏目自助办理
(二)办理流程
驾驶人朋友可以登录“无锡”—业务办理—货车通行备案办理—车辆绑定,注册登录后,先申请车辆再点击“重型车辆临时通行线路申报”,选择车辆,规划线路(选择起点、途经点、终点),提交申请后,即可办理。
(三)下列情况不予办理
1、运输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等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车辆不予办理。
2、车辆年检过期、注销等异常状态不予办理,有其它法律法规上认定的不予办理情况的车辆。
3、违法记录 3 个月内达到 5 次的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1、工程车只限总质量18吨以下非重点管理的车辆申请,并且车辆要通过安全审查。其它工程运输车辆还是按照《工程运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属地大队)。
2、甲级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因此无法规划线路。
3、太湖大道、环湖路、渔港路、快速路等全天禁止通行或限时禁止通行的道路是不可以走的。
4、年检过期、违法记录3个月内达到5次(与违法是否处理完毕没有关系,是指车辆在一定时期内有过违法行为)不能办理。
5、请按照准行线路、准行时间通行,避开早、晚高峰,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
四、本通告的管理措施自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无锡超过18吨的重型车辆通行备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