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措施
办理流程
目前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事通办,一窗受理”的服务要求,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购房人可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贷款测算器查询可贷款额度。
2.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贷款材料:可点击此处查看!
3.中心审查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签约手续。
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一窗受理):递交申请材料→合理性审查→面谈面签→贷款审批→发放贷款
组合贷款(普通受理):递交申请材料→合理性审查→公积金中心面谈面签→公积金贷款审批→银行面谈面签→发放贷款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号楼;0774-6023100
苍梧县管理部地址:龙圩区龙圩镇龙湖东三路3号佳和云景轩二层;0774-2682857
岑溪市管理部地址:岑溪市滨江一路金湾顺景小区A栋一楼;0774-8200343
藤县管理部地址 :藤县藤州镇绣江路宏达广场6号楼2楼;0774-7281085
蒙山县管理部地址:蒙山县华虹滨江新城15幢2号;0774-6283913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00—6:00。
重要事项说明:
1.从贷款受理至贷款审批工作时限不超五个工作日。
2.递交申请材料的渠道可选择:网上业务大厅递交,现场递交。
3.如贷款申请表、收入证明,可向中心工作人员索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填写。
4.面谈面签时,请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夫妇)携带本指南第九条对应的办理材料的原件到公积金业务柜台进行校验和签字确认;
5.购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原则上应划入售房人账户,售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收款银行卡到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申请人已付清房款的,也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全款支付发票及纳税证明,将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售房人无需到场。
6.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办理后提交中心审批放款。贷款受理时间以最后交件日期为准。
7.组合贷款(一窗受理)业务是指,组合贷款申请人在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同步办理商业贷款所需的全部手续,实现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结。请申请人按需求选择贷款委托办理银行。目前已实现一窗受理的银行有:建行(全辖区)、桂林银行(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