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津南购车消费券领取指南
一、使用范围
在津南区域内已经依法注册并经营纳税的汽车4S店或本次参展有意向参加的汽车销售企业,需要在津南区依法注册并经营纳税,取得《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在津南区域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在津南区依法注册并经营纳税,在津南区域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够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汽车销售企业。均可通过自愿报名形式,向津南区商务局报名,待审核通过后,列入“适用汽车企业"名单。
二、补贴标准
本政策适用以个人名义在“适用汽车企业"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购车金额5万元(含)-10万元补贴2000元/辆;
购车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3000元/辆;
购车金额2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辆。
(购车金额指使用政府消费券补贴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
三、活动时间
补贴面向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适用汽车企业"订车并已交付定金,且于2022年1月31日前交付尾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客户进行补贴。
(领券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间,使用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1月31日之间)
四、领取方式
线上方式:关注"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津南购"专题版块中的"购车消费券”,即可查看活动详情及规则,并进入领券界面。
线下方式:现场在"适用汽车企业"扫描活动宣传海报二维码进入购车消费券领取页面。
领券界面将同时显示3档购车消费券,消费者可根据实际购车金额,领取对应档位的购车消费券。
五、核销规则
消费券实行在"适用汽车企业"订车后领取。
一、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车展或津南区汽车4S店内的"适用汽车企业"订车并交付定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手机号码,在订车次日,订车人根据购车金额领取相应档位的"购车消费券"1张,即为领取。
二、2022年1月31日前,订车人交付尾款过程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购车消费券"使用津南建行收单POS机交付尾款完成购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购车人使用消费券确认函》中签字确认,即为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