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自有住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人凭自有住房积分的,如在4月2日(含)以前的自有住房,申请人可以按《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按年累积积分,或按《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26号)一次性积满40分。申请自有住房积分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二)申请人居住证正反面扫描。
(三)凭不动产权证申请积分的,同时需提供《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信息页扫描。
(四)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的,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签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购房契税完税证明扫描。
(五)申请人与其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政策来源: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