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了多年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
答:职工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就支付的首付款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办理一次性提取的前提条件是提取人及配偶应均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就偿还贷款本息办理分次提取业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