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标准约为311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期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并考核为合格的,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每月工资约为4,840.82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2.按国家规定每月为其缴纳五险,并每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和相关装备。
4.休息待遇:每日24小时工作制。已婚人员每月休息8天,未婚人员每月休息5天(含法定休息节假日)。不包含婚假、产假、护理假。
5.对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其他待遇:
1.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规定: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按以上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康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