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工医保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填报《汕头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汕头市城镇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月报表》、《汕头市城镇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名册表》;
二、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登记卡》;
2、《汕头市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或《汕特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缴纳养老费名册表》);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单位成立文件);
4、《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5、单位《职工工资明细表》;
6、如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办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提供编委办或上级部门批准该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的文件;
8、有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应加填《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申报表》并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后,医保登记环节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审核申报资料,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后,为参保单位建立单位和职工的参保信息档案,建立职工医疗保险账户,同时打印参保职工名册交由单位经办人员校验。
汕头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1、参保单位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参保;
2、签订《城镇居民医保费自动转帐付款授权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3、缴费本家庭一参保人在指定银行开设个人结算专户,并存入足够款项,由社保机构委托银行划款;
4、领取《医疗保险证》缴费30日后,凭《授权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医疗保险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向村(居)委会统一登记、造册,由村(居)委会凭名册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由村(居)委会代收代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