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2022年12月底前,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可按一年的实际房租费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由每户每年1.56万元提高至2万元。申请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或豫事办APP三种方式预约办理。
业务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0375-2667709
平煤分中心服务大厅: 0375-3566803,2726498
舞钢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7231509
郏县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5152833
宝丰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6516523
鲁山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5858866
叶县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8080001
舞钢公司管理部服务大厅: 0375-8183920
咨询服务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