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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及材料

南宁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及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07 22:05:1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生育保险,失业,南宁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及材料

内容简介

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3、在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失业女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前,请先到社保局任意一个管理部领

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在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生育。

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失业女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前,请先到社保局任意一个管理部领取《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可以在www.nn12333.gov.cn网站下载了哦!),对照填表说明提供相关材料。

生育:

1、失业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

5、计生部门按规定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生育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7、《职工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8、本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流产:

1、失业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

5、计生部门按规定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村委)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政策怎么说?

南宁市现行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待遇有多少?

顺产3000元;难产4000元;多胞胎顺产4000元;多胞胎难产5000元;未满4个月流产800元;满4个月流产1500元;放置、取出节育器均为200元;输卵管结扎1000元;输卵管复通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