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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出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09 21:58:1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养老保险,医保,转移,南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出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办理材料: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事流程:(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办理条件:

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划转转移基金。

(二)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征缴科(南宁市葛村路10号一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12333、57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