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4名。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相关大学就业信息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序号+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年优秀人才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博士毕业论文摘要;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依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采取答辩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评议,主要评议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列入考察范围。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依次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表格及材料的原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视频联系、电话了解情况、查核档案复印件等方式进行考察。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应聘人员,可根据考生情况安排其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专家委员会评议,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4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青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认真落实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关于培养、使用和服务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