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主要指:
1.依法施划的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
2.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政务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
3.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文体中心、艺术中心、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活动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
4.行政机关指定的接收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运营等原因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
5.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