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肇源县下半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下半年计划引进106人,其中:县直综合部门引进51人、县直教育系统引进26人、县直卫生系统引进29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引进岗位已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本县域内事业编制在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内高校就业网站、“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肇源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11月3日17:00。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及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庆市肇源县引进人才信息表》电子表格;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PDF版;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5.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扫描件PDF版(加盖存放单位公章);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签订保证书,保证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资格),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7.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具有2年及以上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流水照片,报考医生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证、规培证、中级职称证者提供证书扫描件PDF版;
8.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PDF版(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通过网络邮箱报名需以扫描方式将相关材料制作成图像清晰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职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由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各岗位报名人数少于计划引进人数2倍时,原则上可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使参加能力测评人员能够产生竞争。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者等于或多于计划引进人数2倍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者少于计划引进人数2倍时,原则上可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使参加面试人员能够产生竞争。县直综合岗位、县直卫生系统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直教育系统面试原则上采取说课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100分计。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资格审查与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能力测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拟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将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由组织部人才办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自理。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由人社部门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引进。体检和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七)其他事宜。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人才引进录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纳入肇源县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引进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肇源县编制内岗位工作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特别提示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他原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8245311。
附件1:附件1: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肇源县下半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附件2:《职位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
附件3:附件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