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须知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学生)医保为国家推进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能有效减轻医疗负担。学生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国籍限制,不受健康状况影响均可参保。城乡居民(学生)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筹资标准及待遇期限
(一)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学生)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人,个人缴纳380元/人。
(二)待遇期限
不同的参保缴费时段对应不同的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1、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待遇期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2、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金额及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自缴费之日90天起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为确保高校大一新生医保与本人外地医保有效衔接,医保待遇不间断,大一新生参保缴费后,医保待遇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不可重复参加其他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如已在外地(哈尔滨市以外)参保,请首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其他方式将外地医保关系注销后,及时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
三、部分医保待遇简述
(一)门诊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0元,年度基金支付限额500元;如发生意外伤害有最高1000元的门诊待遇。
(二)住院待遇
每年可享受政策范围内最低80%、最高90%的住院报销比例。
(三)大病保险待遇
一个年度内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1.2万元以上启动,大病保险报销上不封顶。
(四)异地就医待遇
为方便您在异地就医结算,您可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备案,享受家乡地和哈尔滨市两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的“两城一家”待遇,或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也可以享受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待遇。
温馨提示: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办理完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两城一家”待遇,即异地与哈尔滨市均可就医。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在微信公众号内搜索“哈尔滨银行”,在“荟生活”项下选择“便民服务”,进入“城乡居民医保(年缴)”,选择缴费地区,输入缴费人信息,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2、中国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在微信公众号内搜索“中国工商银行”,在“热门推荐”项下选择“生活缴费”,左上角确认缴费地区,点击“更多”选择“社会保险”,选择险种类型,输入缴费人信息,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二)银行柜面缴费
可在哈尔滨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需本人或代办人提供准确的缴费人姓名及证件号码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如遇无法缴费,可就近联系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