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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3:0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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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调控、有序分批”的原则,现启动我市新一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运力投放工作,本次拟向社会投放网约车运力6000台。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申请人,须于9月16日至9月28日,

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调控、有序分批”的原则,现启动我市新一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运力投放工作,本次拟向社会投放网约车运力6000台。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申请人,须于9月16日至9月28日,通过线上预约、线下报名的方式到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报名。相关要求请查阅“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jt.dl.gov.cn)、“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及其微信公众号。

报名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5楼,大连产权交易所业务窗口,咨询电话:0411-65850523,65850566。

本次网约车运力投放单位标的、分配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车辆指标3000台(用于已有机动车且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申请人)

(一)单位标的:1台。

(二)分配方式

截至报名结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车辆数未超过3000(含3000)台时,按照报名数量分配;当超过3000台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分配。摇号方案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及其微信公众号。

(三)申报条件

1.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9月16日(含当日)至9月15日(含当日)之间;

2.车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

3.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

4.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170千米以上;

5.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取得我市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等内容;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取得我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仅限申报1台车辆。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本企业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企业公章、法人章。

2.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4)我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复印件)。

二、车辆指标1500台(用于有网约车运输证车辆且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申请人)

(一)单位标的:20台。

(二)分配方式

截至报名结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数未超过75(含75)家时,按照报名数量分配;当超过75家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分配。摇号方案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及其微信公众号。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企业,应取得我市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等内容;

2.截至报名结束,申请人有网约车运输证车辆;

3.办证车辆应符合《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同时为纯电动或油电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型(绿色牌照)。

(四)需提供本企业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公章、法人章;

5.已取得的网约车运输证(原件、复印件)。

三、车辆指标1200台(用于无网约车运输证车辆且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申请人)

(一)单位标的:20台。

(二)分配方式

截至报名结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数未超过60(含60)家时,按照报名数量分配;当超过60家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分配。摇号方案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及其微信公众号。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企业,应取得我市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等内容;

2.截至报名结束,申请人无网约车运输证车辆;

3.办证车辆应符合《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同时为纯电动或油电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型(绿色牌照)。

(四)需提供本企业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公章、法人章。

四、车辆指标300台(用于无网约车运输证车辆且符合下述条件的个人申请人)

(一)单位标的:1台。

(二)分配方式

截至报名结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300(含300)名时,按照报名数量分配;当超过300名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分配。摇号方案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及其微信公众号。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个人,应取得我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仅限申报1台车辆。

2.截至报名结束,申请人无网约车运输证车辆;

3.办证车辆应符合《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同时为纯电动或油电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型(绿色牌照)。

(四)需提供本人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我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复印件)。

五、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否则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网约车指标分配。如发现提供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造假的,将移送机关处置。

(二)信息发布。网约车运力投放相关公示、公告及动态信息,将通过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申请人应主动关注查阅相关内容,因查阅不及时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手续办理。以中标公告时间为准,原则上车辆指标3000台须于6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指标1500台、1200台和300台须于180天内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剩余指标收回。

(四)指标要求。获得指标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炒卖、转让网约车指标。办理网约车运输证前车辆使用性质须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营运车辆)。本次投放的网约车经营期限为5年,到期后按照相关规定延续或重新配置。

(五)营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网约车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所有。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