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办理方法(退休)
一、申请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封存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封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缴存职工
3、如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与退休相关证件的年月日不一致时,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二、申报材料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封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或养老金领取证或退休文件
2、身份证姓名或出生年月与退休手续不一致的,需本人出具声明书
3、通过公积金中心业务柜台申请的,需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I类卡)
三、咨询电话
0355-12329
四、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受理窗口
长治市公共服务大厅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