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药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医药技工学校创建于1979年,位于长沙市。学校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代管的公办全日制技工学校,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长沙市合格技工学校”等荣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委托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6日至7月19日(上午8时30分-12时0分,下午2时10分-5时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产业科技园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视频会议室(学士路345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提供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学校办公楼20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见学院网站),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课堂掌控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试教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或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3868516(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3868567(学院纪检监察室)
0731-85693256(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湖南省医药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