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标准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76号),自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度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为:
缴费档次
年缴费
一档(60%)
9,583.68
二档(80%)
12,778.20
三档(100%)
15,972.84
四档(110%)
17,570.04
五档(120%)
19,167.36
六档(140%)
22,362.00
七档(160%)
25,556.40
八档(180%)
28,751.04
九档(200%)
31,945.56
十档(220%)
35,140.20
十一档(240%)
38,334.72
十二档(260%)
41,529.24
十三档(280%)
44,723.76
十四档(300%)
47,918.40
*温馨提示:微端自助缴费时“正常社平缴费档次”为三档(100%),望缴费人员仔细核实准确缴费金额后,再进行支付*
*自助方式:
①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进行自助核单,并通过吉林税务或吉林省农信社银行进行缴费;
②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进行社保核单(已参保人员→核验社保信息→核验→选择缴费年月和档次进行核单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