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起,泊头市区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
为统筹做好我市污染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暂行解除建成区机动车限行2个号码的管理措施。
泊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目前限行区域:
沧州市区: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盐山:龙海路、平安大街、徐福路、平津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孟村:禁限行区域 :北环(不含)、朝阳大街(不含)、快速路(不含)、兴武大街(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青县: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