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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的人文地理
华南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人文地理。长江以南高山与河谷交错分
布,人口分布不均。集贸中心周围肥沃的三角洲和灌溉发达的平原上农
业发达,靠近山区之地则多是土匪和部落原住民的天下,人烟稀少。各
宗族争权夺利,各民族也纷争不断,扰得四处不得安宁。
这些农民都是来自北方的汉人10。长江流域以北周期性的天灾和人
类不断向自然施压的行为,渐渐迫使汉人离开黄河流域,向南方迁徙。
比如,南宋时期便出现了一次大迁徙。不过,人口的流动往往都不易察
觉。如今,历史学家们将地方志中提到的水利工程统计制表后,已经可
以肯定地说,公元3世纪便有很多中国人渡过长江,进入拥有季风气候
和热带丛林的南部。迁徙人数在唐朝急剧增加,到13世纪晚期达到顶峰
后逐渐下降,最终在18世纪初趋于稳定。至此,中国已有略多于一半的
人口,在长江以南定居。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民族的差异将人口分成
两大区域。北方人说腔调各异的官话,而身量较小的南方人则发展出互
不相通的方言,比如广东话、客家话或闽南语。宗教差异也存在。此
外,华南宗族团体的规模,也比别处庞大得多。
迁徙而来的人们在长江这头发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新天地。这里雨
量充沛,年降雨量在三十至六十英寸之间。人们开拓新地(围田),修
建新式堤坝,设计出脚踏式水泵,灌溉高营养的水稻。11世纪时,因为
更为温和的气候使作物生长期延长了三个月,所以帝国从东南亚引进了
一种新的早稻。南方的农民使用这些新种和有机肥料,每年可丰收两至
三次。到14世纪,华南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农业技术,为人口激增提供
了条件。当时,中国全国的总人口超过一亿人。
虽然南方水田灌溉系统的规模比北方蓄水工程小得多,却需要更多
劳力和持续的维护管理。治理黄河是国家的责任,但大多数运河、堤防
和长江下游的水坝则由私人负责。在18和19世纪,此类工程由士绅负
责。这些士绅并非总是大地主。然而,18世纪以前,长江三角洲水利工
程的主要费用,似乎都来自靠地租为生的富裕地主。11
那些地产曾经可能是完整的领地,但至少到明朝,它们便分成了以
下几个部分:地主的房屋、其直接监管的劳动力以及由佃农耕种的边远
分散之地。这种地主制在中国华南的发展与官绅阶层的兴起密切相关,
这点将在下一章讲到。免除徭役是士绅的特权之一。此外,士绅的政治
影响力往往也意味着他们的土地可以免缴地产税。因此,随着免税的领
地越来越多,自耕农身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于是,缴不起赋税的他们
别无选择,只能将土地转让给更有影响力的地主和士绅,并成为后者的
农奴或佃农。农奴和佃农的界限并不明显。一旦卖身为奴,农奴就可以
像奴隶一样被买卖。而且,他们的后代往往也会继承这种身份。而佃农
则跟土地为一体,可能会在土地转手时被一起卖掉。只有官宦之家才能
合法地拥有农奴,但非士绅家庭也会打着收养贫苦孩子的名义暗行此
事,从而拥有一批能为其耕种领地的劳动力。
14世纪晚期,明朝第一位皇帝将长江沿岸的土地悉数充公,还给自
耕农。然而,在南方士绅看来,明朝的税收系统依然存在诸多漏洞。在
这种制度下,农民们再次被迫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大地主。到了16世
纪,尽管经济商业化已经开始削弱这种佃农和农奴身份世代相传的体
系,但佃租还是和以前一样高。随着越来越多的集镇为下层农民提供更
多的交流机会,个体对屈于人下的怨恨,逐渐演变为群体对长江下游大
地主的怨恨。1644年,明朝北方沦陷,南方的农奴和佃农暴动,要求撕
毁他们的卖身契,或归还他们的土地。
18世纪30年代,清朝废除农奴制。尽管佃农制依然存在,但中国华
南约一半的土地,最终还是为农民所有。这也是投资农用地利润下降的
结果。富人们发现,tou资城市房地产或放债获得的利润更大。然而,地
主所有制在南方比在北方更为显著(见图1-1)。中农和富农的财产分
布情况,长江南北大致相等:约百分之三十的人口拥有百分之四十的土
地。不过,南方贫富差距极为悬殊,百分之三的人口掌控了近一半的耕
地,导致南方的贫农数量几乎是北方的三bei。
公有财产的数量庞大是华南分配不均的原因之一。富有的宗族在由
族长掌管的信托和地产业上投资巨大。为了赚取收入支持家族仪式、福
利和教育,他们也会购置土地和当铺。士绅开办的慈善机构、乡村联盟
(乡约)、水利局,甚至秘密的会社等,让华南的乡村社会显得比北方
的复杂得多。这种复杂性也反映出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的商业化程度更
高。帝制晚期,随着地区间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以前的农民逐渐独
立,基本不再受市场关系的影响。例如,在湖南和福建的商业区,农民
向城里的地主交租时,都会小心翼翼地尽量利用和控制粮食交易价格,
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就这方面而言,个体耕种者都被卷入客观经济力量
织就的大网里——遥远省会城市的粮价波动、伦敦对茶叶需求的变化或
大阪丝绸服装款式的变化,都可能对他们产生影响。
◎人际关系与阶级冲突
有时,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个人纽带能缓和客
观的市场关系带来的直接影响。17至18世纪之间,尽管许多地主都居住
在别处,但乡村生活的不确定性和公认的阶级冲突,还是在精英阶层的
家长作风下有所缓和。从明朝晚期以来的佃租契约可以看出家族关系延
伸,并最终代替租约的过程。佃农们为家族婚丧之时提供特殊服务,以
期在特定的宗教节日受到地主的宴请。在中国最南端,许多农民就是其
家族的佃农,因此,如族中长老重诺守约,他们的后代就有可能享受到
福利和饥荒时期的赈济,甚至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存在家族关系
时,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间也可以通过一系列交往(感情)来加深彼此
的交情。如此一来,歉收或粮食价格下跌时,佃农或许就有希望说服地
主减租。当然,他能否成功要视经济情况而定。有时,某些相对来说人
烟稀少的地方(比如,17世纪晚期的湖南中部),对佃农的需求量就会
较高。地主也会特别留心,以维持佃农的忠诚。但在劳动力过剩,土地
不足时(如19世纪20年代的江苏),地主对佃农需求的关注度,便会大
大下降。
矛盾是家长式统治不可避免的结果。正如上层阶级带着复杂的心情
看待农民,佃户或散工对他们的感激中,也夹杂着怨恨。如果经济状况
有变,他们签订的保证其租赁权利的租约,也会成为一种束缚12。土地
和劳动力分派均匀时,地主和农民都会坚持较为友善的做法,从而相处
融洽。然而,如果人口给土地带来的负担太重,社会关系就会变糟。经
济上的小康与现实生活的需求仅一步之遥。两者过于失衡时,农民就会
发现,那些为牟利而学来的技能(协调与地主的关系;为快速便捷的信
贷而依赖放贷者;为可供销售的农作物,依赖多变的市场价格),反而
会束缚自己的生存能力。接着,憎恶会演变成敌对,锄头会变成武器,
富人们的大宅也会被焚烧殆尽。然而,经济情况一旦好转,农业产量又
超过人口增长速度后,农民们便会重拾往日最熟悉的生活方式,再次过
上规律的乡村生活。
整个帝制晚期,有序与无序、耕种与反叛这两种状态,一直都在全
中国农民身上交替上演。只要自然资源足够维持人类生存,农村就会趋
于稳定。然而,持续增长的人口终究打破了这种平衡。16世纪后,葡萄
牙和西班牙水手将他们在美洲发现的作物——玉米、番薯、爱尔兰马铃
薯和玉米——介绍给中国人,更是加剧了上述情况。这些新作物在以前
从未耕种过的沙土地和干旱的山坡上茁壮成长。17世纪至19世纪中叶,
中国耕地面积翻倍,人口几乎翻了三倍,从一亿五千万增长到四亿三千
万。连人烟稀少的长江上游地区,也有人安家落户。数百万南方人移居
海外,更多的北方人则融入了满洲。尽管如此,人口的压力依然持续增
加。到18世纪70年代,中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远远超出土地的承受能力。
1796年,白莲教起义爆发。尽管这场起义以失败告终,但它只是一系列
大叛乱的开端。这些叛乱将动摇王朝根基,打破农民与士绅之间自古以
来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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